- 公告: 合肥市教育系统弘扬高尚师德坚守廉洁从教“四个严禁” 2023-06-15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清产核资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9 11:03:00 点击:
第一章 询价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我校拟开展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现将审计招标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清产核资。
2、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招1家财务审计单位,对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3、招标采购单位:合肥特殊教育中心
4、资金来源:办公经费
5、项目预算:7万元
二、投标单位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安徽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
3、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为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启用合肥市财务审查类等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中的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提交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8:00-11:00点
2、提交地点:合肥特殊教育中心五楼总务处。
四、联系方式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与大众路交口向东100米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551-65522370 17775483007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
对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开展清产核资服务。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50天(自然日)完成。
(三)清产核资工作内容、方式
1、清产核资内容:全面排查学校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摸清国有资产存量、结构及分布,明确资产权属;建立规范账务等。
2、服务方式:中标单位项目组人员到学校开展驻点审计,学校提供办公场所。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需预付款,清产核资任务完成,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中标单位开具税务发票,采购单位10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价款。
二、报价要求
1、投标单位报价不能超过项目预算价,若超过项目预算价视为无效。
2、中标单位所有费用自理,其报价包括服务范围内所有服务所需的人员工资、管理费、税务、差旅费(交通及餐补)、完成任务所需的一切工作开支。
三、审计工作要求
1、中标单位所配备的项目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会计师,且注册执业10年以上。配备人员均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审计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保证服务质量,派出人员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2、项目组成员在合同期内要相对稳定,在合同期内因中标单位原因调整的,必须提请采购单位研究同意,未经同意不得调换派出人员。
3、中标单位和派出项目组人员要依法审计,执行审计工作纪律、保密和廉政规定,不得泄露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利用参与审计承揽业务而谋取其他利益。
4、中标单位和派出项目组要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管理规定以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对所承担的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全面性负责,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5、中标单位应独立完成委托事项,不得将已接受的委托事项转包,不得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将已接受的委托事项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
6、中标单位应当为派出人员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成交供应商和派出人员在审计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采购单位移交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并删除电子设备中的相关资料,协助完成审计资料归档工作。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审计资料和结果。
四、约束措施
1、中标单位出现以下行为的,采购单位将终止委托业务,一律不支付尚未支付的审计费用:
①拒不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审计服务的;
②项目组人员信息造假的;
③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调换项目组人员的;
④拒不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及时调换考核“不称职”人员的;
⑤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出现违反审计机关廉政纪律的;
⑥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要求整改、建议注销或处罚的;
⑦其他违规行为。
2、中标单位派出人员出现以下行为的,终止委托业务:
①资质造假的;
②不服从采购单位管理的;
③违反审计机关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规定的;
④其他违规行为。
一、评审方法
(一)初审
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响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扫描件,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全部内容。 |
2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
3 |
响应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响应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
4 |
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响应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
5 |
供应商资质
|
符合供应商资格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提供符合投标资格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
6 |
人员配备 |
符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中人员配备的要求 |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采购需求中人员配备的人员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同时须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的任意一项缴纳证明即可),上述人员不含退休人员 |
7 |
磋商报价 |
符合报价要求 |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
8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响应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二)综合评分
1、评审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85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5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90分) |
投标单位业绩 |
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清产核资(或资产清查)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5分,最高10分。提供业绩委托合同扫描件。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需要体现时间、服务内容,若不能体现,须提供委托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
0-10分 |
服务 能力 |
投标人为合肥市审计局全覆盖审计定点库的中标单位,得3分 |
0-3分 |
|
投标人为合肥市教育局2022年入库“合肥市教育局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附”第1包会计师事务所中标单位,得3分。 注:提供签订的服务框架合同扫描件 |
0-3分 |
||
人员 配备 |
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在满足第二章采购需求基本人员配备5人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每增加1个注册会计师得5分,每增加1个会计师中级职称得3分。 注: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的任意一项缴纳证明即可);上述人员不含退休人员。 |
0-1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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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方案 |
由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服务方案内容的全面性: (1)服务方案内容详尽细致、科学合理的,得10分; (2)服务内容较为细致、较为合理的,得6分; (3)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3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2、项目组人员分工、责任划定 (1)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得10分; (2)分工较为明确、责任较为清晰的,得6分; (3)分工及责任划分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3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3、审计程序、审计方法 (1)程序及方法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0分; (2)程序及方法较为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6分; (3)程序及方法有待进一步提升的,得3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4、服务质量保证、控制措施 (1)措施详尽细致、科学合理的,得10分; (2)措施较为细致、较为合理的,得6分; (3)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3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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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 制度 |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所制定内控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进行综合评审: (1)质量控制制度完整、规范的,得6分; (2)质量控制制度基本完整、基本规范的,得 4 分; (3)质量控制制度完整性、规范性有待加强的,得2 分; (4)质量控制制度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6 分 |
|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所制定内控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 (1)档案管理制度完整、规范的,得6分; (2)档案管理制度基本完整、基本规范的,得 4分; (3)档案管理制度完整性、规范性有待加强的,得2分; (4)档案管理制度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6 分 |
||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所制定内控制度---保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 (1)保密制度完整、规范的,得6分; (2)保密制度基本完整、基本规范的,得 4分; (3)保密制度完整性、规范性有待加强的,得2分; (4)保密制度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6分 |
||
价格分 (15 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5 %×100 |
3、分值汇总
(1)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单位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单位的技术资信分。
(2)将每个投标单位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清产核资
响
应
文
件
投标单位: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清产核资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范围 |
全部 |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大写: 元 |
备注说明 |
|
投标单位:
日 期:
备注:报价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响应函
根据贵方的询价文件要求,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方成交,我们承诺保证按本次询价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提供服务。
2、我方根据本次询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贵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贵方验收。
3、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询价文件,包括询价文件附件、参考资料,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询价文件,并对询价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方同意遵循本询价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询价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询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7、我方同意询价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8、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投标单位:
日 期: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时间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
日 期: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单位名称)授权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单位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公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五、人员配备
(投标单位可自行制作格式)
六、服务方案
(投标单位可自行制作格式)
七、服务承诺
(投标单位可自行制作格式)
八、投标业绩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单位:
日 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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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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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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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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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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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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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