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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合肥特殊教育中心聋人综合高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4-05 09:57:00 点击: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报考者为听力语言残疾(聋)的青少年,年龄一般不超过20周岁。
2.凡特殊教育学校九年制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思想品德优良的听残学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1.2017年计划招收听力残疾青少年100人。2.学制四年(预科、高一、高二、高三)。预科以补缺补差为主,高一、高二以教授文化知识为主,兼顾职业技术教育;学习期满, 经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综合高中毕业证。
3.高中毕业后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的学生可进入高等院校继续深造或推荐到学校的高中专班继续学习。
三、报考材料及要求
1.考生在合肥特殊教育中心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表,准确填写,贴好照片,并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2.一寸免冠照片2张;
3.九年制聋校毕业证书(或应届毕业生证明)、身份证和残疾证复印件各一份;
4.上述相关材料应于5月15日前挂号寄我校教务处。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347号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 教务处)
四、考试科目及范围
1.文化课(总分5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理科(100分,其中生物约占20%、物理60%、化学20%)、社会(100分 )
考试范围以九年制聋校实验教材为主要内容,语、数要求逐步达到普通初中一年级水平。2.专业课(满分100分)
素描(美术)、计算机操作
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考生可以任选一科目加试。
五、考试报名费及时间安排
1.报名费:6月2日考生报到,免收报名考试费,并布置考试相关事宜。2.考试时间:6月3日—6月4日。
6月3日
上午8:30—10:30语文
下午2:00—3:40理科(理化生),4:00—5:40社会
6月4日
上午8:30—10:30数学
下午1:00—4:00素描和计算机(任选一科)
六、学费、录取原则及办法
学校实行免费教育,免收学费、杂费及书本费,经考核被学校录取的在籍在校高中学生按照国家政策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2.考生录取的首批信息于2017年6月15日前在合肥特殊教育中心网站公布。
3.向考生所在的毕业学校寄发被录取考生的入学《录取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及网址
1.联系电话:(0551)65526584转6122.联系人:阮明慧、郑士军
3.学校招生QQ群:300217482